建党八十五周年来,党章作为党最基本性的纲领文件,一直代表了全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集中体现了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是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最近,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对新党章进行了深入学习,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新党章的涵义以及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型农村,是一项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战略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决定性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复杂性,需要凝聚全党及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积极力量。全党上下深入学习党章,实践党章,提高党性认识、以党章为行动准则,提升执政能力水平就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前提保证。因此,在建设新农村的实践中,以学习党章为契机,将学习党章活动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将党章中的思想和行动要求统一到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才能够真正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最佳结合,达到对党章的彻底掌握和新农村建设的全面胜利。
党的十六大通过新党章立足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和党员队伍发生深刻的变化,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增加了一些新的表述,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关于党员的八项义务规定增加了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容,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并列在一起,作为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写入党章,是新党章对党员义务的重要规定。在"党的干部"一章中,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虽然仅增添了六句话,却使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更加符合时代的要求。党章的修改与补充,从素质修养、工作能力等方面对党员提出了新要求,为我们党员如何在现代化和小康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更加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思想保障和行动准则。下面是本人结合学习党章,对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发挥财政作用提出了一些想法和建议。
一、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严格执行财政阳光覆盖农村的政策要求。
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是作为一个党员最基本的要求,要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就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遵守国家法律。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这就要求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严格履行200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三个高于原则”,即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用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兑现让财政阳光覆盖农村的承诺。
二、保持党员先进性,创新财政支农机制,健全管理,努力提高财政“三农”政策综合效益,确保新农村建设持续快速推进。
首先,在个人要求方面,我们财政党员既要模范执行党的现行政策,又要在实际工作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其次,共产党员作为社会中的一员,要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处处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在群众中才能树立起既高大,又亲近的道德榜样,同时确保拒腐防变的能力。我们财政党员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更要突出体现先进性,从本部门职责和个人角度出发,牢牢把握新农村建设的新趋势,依据新农村建设的新规律,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作用。
(一)建立公共财政资源整合机制。在新农村建设中,我们要整合资源、强化管理中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整体效益。一是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存量调整重点是压缩那些明显已经过时、资金规模小、扶持效果差项目资金,增加对那些急需扶持、效果显著项目投入。增量调整重点是提高新增支出中用于“三农”比重。同时,开辟新的资金渠道。二是集中资金重点投入。要抓住当前“三农”工作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实行涉农基金、收费与预算内资金统一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有的放矢”,真正在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确保实效上取得新突破。当前,必须把生产发展放在首位,建立农民增收致富长效机制。政府和财政部门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要发挥引导、带动作用。要大力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制约整体发展关键环节和瓶颈领域,逐步扩大支持力度,让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农村。三是全面整合政策资源。要建立财政与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之间“信息互通、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协调工作机制,把部门职能与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结合起来,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形成整合资源、共建共享格局,实现“三农”投入产业集聚、地域集聚和项目集聚。探索农业建设资金相互配合、统筹安排投入机制,对优势产业基地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资金统筹安排,对农村五保、合作医疗、医疗救助资金统筹安排。
(二)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机制。健全和完善以“项目指南、因素计算、客观分配”为核心内容的资金分配制度,确保资金安排公正性。要严格执行以标准文本、逐级推荐、专家论证、部门会审、集体决策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审批机制,确保项目决策科学性。要把国库集中支付延伸到“三农”支出各个方面,确保项目资金通过招标采购、报帐提款等方式直达设备或劳务供应商。要积极推行涉农补助项目财政部门集中管理、集中制卡、集中发放模式,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直达农民手中。
(三)财政投入的增加与提高效益应并举。新农村建设对政府投入需求增长和有限财政资源供给之间存在突出矛盾。因此,必须处理好增加财政投入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关系,在挖掘潜力、提高效益上有所作为。一方面,要坚持多予少取,建立多元化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增加对“三农”发展投入;另一方面,注重创新机制和有效运用各种财税杠杆,从整合公共财政资源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上把文章做好,把功夫下够,使有限财政资金发挥更大使用效益。
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救农民群众之所急,解农民群众之所需。
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一个没有为人民服务意识的党员是不合格的党员,不是真正的党员,没有资格成为共产党员。我们要保持先进性,就必须在如何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上下功夫。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我们财政党员干部必须在在新农村建设中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奉公,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用自身的智慧和辛勤劳动深入开展工作,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将关爱和温暖送达广大农民群众。
顺义区财政局第二党支部
二○○六年四月